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2、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上报并实施项目年度计划。
3、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并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账制。
4、组织调查、选择、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管理项目的实施并检查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计划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扩初设计。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法规宣传、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7、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营性开发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市优势资源建设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为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提供前期科学依据。
9、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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