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税局
市农税局为市财政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从事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的专门机构。根据税法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市农税局具有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市委、政府的重大经济决策在农税工作中全面实施。
2、拟定全市农税工作方案,确定全市农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税的征收管理,确保全年农税收入的实现。
3、负责抓好农税税源基地建设发展工作,使用管理好农税资金。
4、研究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5、履行部分分配职能。负责全市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减免审核上报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和分配减免指标。
6、组织开展全市农税稽查,协助调查处理全市农税偷、漏、逃、抗税案件,防止农业税收收入流失。
7、负责农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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