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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管理>>会计事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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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利川市会计事务管理局于2000年3月经利川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定为实职副科级单位,隶属利川市财政局管理。核定财政全额编制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内设会计事务管理股和综合股2个机构。现在编人员6人。现任局长傅大树,副局长黄平。
利川会计事务管理局自设立以来,在宣传贯彻会计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准则,加强会计事务和会计人员管理,深化会计改革和会计理论探讨,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职责, 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2003年荣获全州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2004年4月财会核算中心被省人厅、省财政厅评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会计法规宣传贯彻
《会计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之一,也是指导、管理和规范、约束会计工作最重要、最直接的法律依据。财政部门作为贯彻落实会计法律规章、会计制度准则的主管机关和执法主体,会计管理机构作为会计监管的执行机构,在宣传、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律规章、会计制度准则中,全面落实了五项责任:即组织宣传责任,在利川电视台、财政宣传网络全文登载了《会计法》及《湖北省实施〈会计法〉办法》,扩大宣传面;监督管理责任,按照《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会计和会计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执行示范责任,通过加强财政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日常检查考核等措施,规范财政系统内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秩序,使之率先垂范和带头执行会计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准则;检查指导责任,加强了对会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努力使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信息反馈责任,在工作实践中,注重调研,收集会计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准则在贯彻执行中的新问题和新经验,及时总结、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管理部门长期、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之一。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了《利川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该计划安排,结合会计证的年检和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开展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3年6月以来,以利川职校为依托,举办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班5期,培训185人;自办和与市教育局、市人民医院等联合举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班8期,培训会计人员680人次;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培训会计人员560人次;同时,开展了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为核心的诚信教育,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全市共有850人参加了竞赛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对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和适应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会计人员在职业观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等方面有了新的转变,树立了会计人员与时俱进的新观念和新形象。
增强会计服务意识
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执业水平和专业素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来检验并获得社会认可。在组织会计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工作中,会计局增强了服务意识,践行了群众观念,细心对待报考的各环节,诚心接待每位报考人员,耐心解答报考中的有关问题,使报考人员了解参考科目,掌握应试政策。同时认真搞好报名登记、教材征订、资料颁发等每个环节,力求使报名考试人员满意。2003年以来,组织报考注册会计师48人,报考145科;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120人;组织会计人员报考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148人。同时,认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报考教材征订等手续,办理会计证年检、领发会计从业资1300多个;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领发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1565个;领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教材、资料2100余套(册)。
强化从业资格管理
根据《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使会计证年检和换发工作全面顺利开展,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不仅印发了专门文件,还采取在利川电视台字幕游播和刊登公告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扩大宣传面、知晓面。同时,认真做好各种登记表格、信息卡片、培训资料的准备工作,指导换证人员规范表格的填写、卡片的填涂,并按时按要求登记上报。同时严格按照换证要求和条件,进行验证、培训和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通过会计证的年审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换发,加强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严格了会计从业准入制度,对维护良好的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规范内部事务管理
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了会计局内部的管理。在进一步明确会计局职能职责的同时,对会计局人员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力求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使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建立了协调的工作秩序和良好的管理机制,做到遇事同商量,工作互配合,责任不推卸,约束不推脱。为了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坚持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责任人员,有督办、有检查、有落实,做到了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整体推进。此外,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指导思想,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在档案局的支持下,对1994年以前的会计专业人员、财税经济人员专业技术的包袱档案进行了整理、立卷和移交、归案工作。通过专班人员历时近2个月的艰苦工作,共整理了1103人的专业技术档案,归档139卷,移交给市档案局管理。同时,对1997来以前原会计股会计用品门市经营的库存会计用品和遗留帐务,在彻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分别情况经请示局党组同意后,对此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性处理。
深入会计理论探讨
一是积极参加了“利川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理论研讨,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新时期会计与会计监督》、《关于县、区级财政财会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对接的思考》等调研文章,对指导会计管理工作和为领导当好参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在组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中,积极主动配合,从大局从实际出发,按照局党组的决定,加强了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运作机制的同时,对会计核算中心的柜组和人员进行了整合。机构调整和人员整合后,管理更规范,运作更高效。三是积极主动参与财政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我市财会核算中心与国库集中收付对接工作的报告》,积极探索财会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对接的办法和途径,为实现市直财会集中核算的“机构转型、职能转换、制度转化”工作作好准备。
集中核算和零户统管
利川财会集中核算于2002年3月在全州率先实施,分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和市直教育集中核算两块运行。目前,市直财会核算中心纳入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专款项目)97个;市直教育集中核算纳入集中核算单位18个;乡镇教育核算中心纳入集中核算的学校128个。我市财会集中核算通过近3年的实践,基本达到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的目标,做到了内部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规范化,收支报账阳光化,执行政策公开化,为推进反腐倡廉和源头治理腐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乡镇零户统管工作在总结完善会计委派的基础上,以乡、镇、办财政分局为主体,以取销银行账户为核心,以收入支出统一管理、集中收付、代理记账为内容的零户统管工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14个乡镇办全面开展了零户统管,纳入统管单位201个,占应纳数的100%;设立统管会计14人,单位报账员201人。2004年会计局下拨了11万元的会计用品用于乡镇零户统管规范化建设,各财政分局按照“总结、完整、巩固、提高”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提高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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