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与市国库收付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现有国库收付中心基础上增设两柜组,专门负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与核算;实行两级报账,乡镇财政分局设立两名报账员,负责管辖区内学校的报账业务;基层学校设一名财务人员(兼校产管理员),负责本校报账事宜。
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集中代理各学校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集中管理各学校资金,并对所有收支实行全过程监督;集中开设银行账户。统一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并协助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具体职责有: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财经制度,按照“校财局管”的要求,依法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强化财务管理,准确提供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
2、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搞好各学校的工资由财政直接支付和银行代发工作;对各学校的报账严格审批手续和报账程序。
4、认真做好各学校与经费管理中心、局内相关科室之间的指标核对工作。
5、及时掌握各学校的财务动态,为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6、负责各学校会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向单位解释查询过程中提出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搞好财务收支的预、决算工作。
二、分工及职责
教育经费管理中心设立两个柜组8人。核算一柜组负责都亭、文斗、忠路、凉务、汪营、建南、谋道等乡镇各学校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核算二柜组负责东城、团堡、元宝、柏杨、毛坝、沙溪、南坪等乡镇各学校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具体职责是:
1、 依法履行会计职能,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做到原始单据合法合规,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凭证互审互核,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信息完整真实。严禁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2、 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填写要素的完整性和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对收入来源、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3、 依据审核的各乡镇财政分局报账员报送的原始凭证,录入、打印《直接(授权、实拨)支付申请书》,及时填制、审核、打印记账凭证。传输并保存相关账套数据。
4、 按时提供会计报表,定期打印会计账簿,保证账证、账表、账账、账实相符,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提供会计信息资料。
5、 定期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移交档案室保管‘
6、 监督执行学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摆正监督、管理、服务的关系,监督在管理中到位,管理在服务中进行。
7、 及时向各乡镇报账员传递国库集中收付用款计划信息。
8、 领取、分发学校收费票据。
三、乡镇报账员的工作职责
1、 办理本乡镇各学校的报账业务。
2、 管理和监督备用金。
3、 按要求分学校建立资金分性质、用途收支备查账、备用金台账。
4、 开设和管理“收入过渡户”、“支出过渡”,管理和使用相关印鉴。
5、 及时解缴“收入过渡户”款项,预算内进金库,预算外进专户,代管费等进国库收付中心“往来过渡户”。
6、 按部门预算,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填报月(度)用款计划送财政局教科文科录入、审核。并传递款项落实信息。
7、 对各学校报账的原始凭证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初审,按学校分列明细科目,填制乡镇报账汇总封面,盖好预留印鉴。到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报账。
8、 协助学校做好预、决算的编制上报和各项数据的及财务资料的上传和下达。同时将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编制的报表领回,核对相关数据。
9、 领取、分发学校收费票据。
四、学校财务人员的职责
1、 负责办理本校各项收入进“收入过渡户”及报账业务。
2、 审核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合规、完整性,经分管领导签章后向乡镇报账员办理日常报账业务。
3、 负责保管和使用学校备用金。
4、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明细账的登统。保证账实相符。
5、 负责将本单位编制的“材料收发存报表”和“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交乡镇报账员传递并及时入账。
6、 负责本校财务会计信息传递,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
7、 负责本校向税务部门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债权债务的清偿等相关财务活动。
8、 负责本校年度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的编制,月度用款计划的申报,各项指标、计划的报批程序和相关手续的完善。
9、 业务上接受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和乡镇报账员的指导。
10、 领取、分发相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