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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湖北利川财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7-16 【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财法函〔200956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公务员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增强广大财政干部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建设、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征文内容

围绕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等内容,从个人的角度记述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评选办法

省厅将组织对征文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25 篇优秀征文给予奖励,其中:5 篇推荐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征文评选,将获得特别奖;一等奖3 篇、二等奖7 篇、三等奖10 篇。省财政厅将对获奖者进行全省通报表彰,省厅将选出优秀文章编缉成册。

四、征又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

(二)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又、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 字以内。

(三)征文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向省厅推荐12篇优秀文章参加全省的评选。推荐的征文于9 15日前连同电子稿报送省财政厅(联系人:省厅法规税政处吴国威、白冬荣,电子邮箱:wgw1963@sina.com,联系电话:027 67818528 )

(五)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征文活动,要将组织参加本次征又活动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具体工作,组织和鼓励财政干部踊跃参与,确保征文活动顺利完成。省厅也将此次征文活动纳入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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