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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的通知

作者:人教科 文章来源:湖北利川财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6-19 【


利财党组[2009]21号

 

中共利川市财政局党组
关于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
财政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财经所,市局各二级局(办)、科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推进全市财政工作上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局党组研究决定, 2009年7月1日前夕,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现将此次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大赛工作。
    组  长:林科峰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苏雄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定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育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福成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林洪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张浩、常地秀、田莉、何平、谭盖、谭斌、丁贻钊、陈显琼、刘守光、吴兴生、田茂绪、唐春蓉、张德凤、吴蓉、朱琨同志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大赛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竞赛内容
    本届知识大赛主要内容为: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党建知识;财政法律法规知识;财政业务知识。
    三、竞赛方式
    本届财政知识大赛以各财经所,市局各支部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选手组成。
    四、竞赛时间
    2008年7月1日前夕正式竞赛,具体参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设团体奖8个队,从参赛代表队中产生,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800元;三等奖5个,奖金600元。
    设组织奖两个队,由大赛领导小组评定,从参赛代表队中产生,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依据答题情况、组织情况、精神风貌、普通话答题情况评选两个队,奖金每队600元。

    附:全市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竞赛方案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  知识  大赛  通知                       
 抄送:州财政局办公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文明办,市创优办。                                  

 利川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
大赛竞赛方案

    一、竞赛原则
    竞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分设监督、评判、试题、宣传和后勤五个小组。
    监督组:由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李福成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对大赛的出题、评分及现场服务工作等进行监督。成员:田莉、谭斌、丁贻钊、田茂绪。
    评判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苏雄心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本次大赛的现场评判工作。成员:由各专业科室负责人组成。
    试题组: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林洪同志担任组长,组织本次大赛试题、试题卡片、电脑录入、标准答案制作等。成员:陈显琼、吴蓉、朱琨。
    宣传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罗育华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本次大赛的宣传、现场音响等工作。成员:张浩、谭盖、何平、田茂绪。
    后勤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定柏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大赛的报名、食宿、奖金、奖牌等工作。成员:张浩、常地秀、丁贻钊、张德凤、唐春蓉、刘守光、吴兴生。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17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组成。
    第一代表队:都亭财经所  领队:刘明华
    第二代表队:东城财经所  领队:陈天华
    第三代表队:凉雾财经所  领队:卿序树
    第四代表队:元堡财经所  领队:王仁权
    第五代表队:毛坝财经所  领队:熊  炀
    第六代表队:柏杨财经所  领队:肖兴奎
    第七代表队:团堡财经所  领队:谢礼发
    第八代表队:汪营财经所  领队:田明川
    第九代表队:建南财经所  领队:蒋涧骅
    第十代表队:谋道财经所  领队:何华荣
    第十一代表队:文斗财经所  领队:黄仕雄
    第十二代表队:沙溪财经所  领队:杨  敏
    第十三代表队:忠路财经所  领队:吴国勇
    第十四代表队:南坪财经所  领队:丁显辉
    第十五代表队:局机关第一支部  领队:瞿佳羽
    第十六代表队:局机关第二支部  领队:伍孝军
    第十七代表队:局机关第三支部  领队:罗德志
    四、竞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现场答题方式。
    五、竞赛规则
    现场答题分为定人必答题、定队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四种题型。顺序是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各代表队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团体赛名次,规定赛程完毕后,出现分数并列的,加试抢答题。被淘汰的参赛队不计总成绩。
    本次竞赛只进行一轮不分预决赛,按参赛队得分总成绩决定名次。
    (一)定人必答题
    1、定人必答题按参赛选手的编号,分三轮进行。每轮由参赛队中对应编号参赛选手独立完成。
    2、每题分数为10分,答题时间为1分钟。
    3、答对给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分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二)定队必答题
    1、每支代表队共同完成1道必答题。由代表队指定一名参赛选手答题,其他选手可进行补充。
    2、每题分数为20分,答题时间2分钟。
   3、答对给2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判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三)抢答题
    1、每场抢答题共18题,每题分数10分,答题时间1分钟。
    2、抢答题由最先抢到的代表队选派一名选手作答,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其他选手可进行补充。
    3、答对给10分,答错扣10分。违反抢答规则每次扣10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评判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四)风险题
    1、风险题由各代表队按题目要求作答,每队任选一题。
    2、风险题分为三个等级,高风险题30分,中风险题20分,低风险题10分。
    3、高风险题答题时间为3分钟,中风险题答题时间为2分钟,低风险题答题时间为1分钟。
    4、答对给满分,答错则从该队已得总分中扣减该题对应的分数。
    5、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判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六、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
    (1)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6月23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市财政局政工科。
    (2)正式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
    利川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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