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财党组[2009]21号
中共利川市财政局党组
关于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
财政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财经所,市局各二级局(办)、科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推进全市财政工作上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局党组研究决定, 2009年7月1日前夕,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现将此次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大赛工作。
组 长:林科峰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苏雄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定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育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福成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林洪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张浩、常地秀、田莉、何平、谭盖、谭斌、丁贻钊、陈显琼、刘守光、吴兴生、田茂绪、唐春蓉、张德凤、吴蓉、朱琨同志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大赛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竞赛内容
本届知识大赛主要内容为: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党建知识;财政法律法规知识;财政业务知识。
三、竞赛方式
本届财政知识大赛以各财经所,市局各支部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选手组成。
四、竞赛时间
2008年7月1日前夕正式竞赛,具体参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设团体奖8个队,从参赛代表队中产生,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800元;三等奖5个,奖金600元。
设组织奖两个队,由大赛领导小组评定,从参赛代表队中产生,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依据答题情况、组织情况、精神风貌、普通话答题情况评选两个队,奖金每队600元。
附:全市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竞赛方案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 知识 大赛 通知
抄送:州财政局办公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文明办,市创优办。
利川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理论暨财政知识
大赛竞赛方案
一、竞赛原则
竞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财政系统科学发展理论暨财政知识大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分设监督、评判、试题、宣传和后勤五个小组。
监督组:由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李福成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对大赛的出题、评分及现场服务工作等进行监督。成员:田莉、谭斌、丁贻钊、田茂绪。
评判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苏雄心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本次大赛的现场评判工作。成员:由各专业科室负责人组成。
试题组: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林洪同志担任组长,组织本次大赛试题、试题卡片、电脑录入、标准答案制作等。成员:陈显琼、吴蓉、朱琨。
宣传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罗育华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本次大赛的宣传、现场音响等工作。成员:张浩、谭盖、何平、田茂绪。
后勤组: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定柏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大赛的报名、食宿、奖金、奖牌等工作。成员:张浩、常地秀、丁贻钊、张德凤、唐春蓉、刘守光、吴兴生。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17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组成。
第一代表队:都亭财经所 领队:刘明华
第二代表队:东城财经所 领队:陈天华
第三代表队:凉雾财经所 领队:卿序树
第四代表队:元堡财经所 领队:王仁权
第五代表队:毛坝财经所 领队:熊 炀
第六代表队:柏杨财经所 领队:肖兴奎
第七代表队:团堡财经所 领队:谢礼发
第八代表队:汪营财经所 领队:田明川
第九代表队:建南财经所 领队:蒋涧骅
第十代表队:谋道财经所 领队:何华荣
第十一代表队:文斗财经所 领队:黄仕雄
第十二代表队:沙溪财经所 领队:杨 敏
第十三代表队:忠路财经所 领队:吴国勇
第十四代表队:南坪财经所 领队:丁显辉
第十五代表队:局机关第一支部 领队:瞿佳羽
第十六代表队:局机关第二支部 领队:伍孝军
第十七代表队:局机关第三支部 领队:罗德志
四、竞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现场答题方式。
五、竞赛规则
现场答题分为定人必答题、定队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四种题型。顺序是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各代表队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团体赛名次,规定赛程完毕后,出现分数并列的,加试抢答题。被淘汰的参赛队不计总成绩。
本次竞赛只进行一轮不分预决赛,按参赛队得分总成绩决定名次。
(一)定人必答题
1、定人必答题按参赛选手的编号,分三轮进行。每轮由参赛队中对应编号参赛选手独立完成。
2、每题分数为10分,答题时间为1分钟。
3、答对给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分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二)定队必答题
1、每支代表队共同完成1道必答题。由代表队指定一名参赛选手答题,其他选手可进行补充。
2、每题分数为20分,答题时间2分钟。
3、答对给2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判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三)抢答题
1、每场抢答题共18题,每题分数10分,答题时间1分钟。
2、抢答题由最先抢到的代表队选派一名选手作答,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其他选手可进行补充。
3、答对给10分,答错扣10分。违反抢答规则每次扣10分。
4、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评判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四)风险题
1、风险题由各代表队按题目要求作答,每队任选一题。
2、风险题分为三个等级,高风险题30分,中风险题20分,低风险题10分。
3、高风险题答题时间为3分钟,中风险题答题时间为2分钟,低风险题答题时间为1分钟。
4、答对给满分,答错则从该队已得总分中扣减该题对应的分数。
5、如果主持人不能判定答案对错,则由现场评判小组确定其答案的对错。
六、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
(1)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6月23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市财政局政工科。
(2)正式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
利川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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