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局
1、拟定地方性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定强化财政监督的建议或措施。
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提出完善地方法规、制度、规章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检查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财政收入情况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政策建议。
4、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参与其他监督机构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对财政部门内部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下级财政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7、对重点行业、系统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
8、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并依法查 处财政干部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9、对下级财政的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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