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和会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接受各单位的委托代理,集中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业务。 2、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办理和承担各项资金收付、结算、核算、管理、会计监督、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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