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财发[2006]201号
各乡(镇、办)财经所: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现将《利川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利川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体系,提高乡镇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从技术和机制上支持实现“乡财市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县(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向乡镇延伸的通知》(鄂财库发[2006]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利川市支行关于利川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利政办法[2004]60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监督,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乡财市管”提供技术和机制上的支持,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稳步推进。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法规制度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和要求,不改变乡镇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改变乡镇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为核心,与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2、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实行“收支直达”,所有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3、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合理确定财政、预算单位、清算银行和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都要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4、强化监督,公开透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乡镇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是:实现市乡联网,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实现市乡联网
通过市广电网连接方式,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延伸到乡镇,实现市财政局、乡镇财经所、乡镇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清算银行联网,对乡镇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拨付实行网上监控,资金支出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取消各乡镇单位和财经所原所有账户,预算单位不得再保留财政性资金的支出账户,实现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乡镇财经所选择代理银行,统一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往来过渡户,并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备案。
    1、代理银行的选择和管理
各乡镇财经所本着就近、方便、规范、安全的原则统一选定各乡镇代理银行。根据以上原则由市财政局统一确定,其中东城办事处、都亭办事处代理银行为市农行营业部,其余乡镇代理银行为所在地农村信用社。选择代理银行后,财经所与代理银行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同时要加强代理银行的考核和管理,督促代理银行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国库管理职能机构在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该账户按收支类型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总预算会计使用和管理。资金性质为预算内。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由财政国库管理职能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预算单位、收支类型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总预算会计使用和管理。资金性质为预算外。
   (3)零余额账户。专门用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账户。实行先由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每日终了向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日终余额为零,无实质资金结余的账户。共分为二种账户:一是财政零余额账户。由乡镇财经所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支出类型和预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乡镇财经所使用和管理,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监督;二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乡镇财经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按收支类型设置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由预算单位(乡镇财经所)使用,乡镇财经所管理,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监督。
   (4)特设专户。经市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殊过渡性专户,由市财政局国库科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按上级财政部门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专户储存和管理、具有特殊专项用途资金的收支活动。该账户按资金的使用性质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市财政局国库科使用和管理。
   (5)往来过渡户。专门用于管理乡镇预算单位的一些零星收入,如代收的水电费、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拨付零星补助以及往来款项和其它等资金的收支活动。该账户分预算单位和开户银行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乡镇财经所管理和使用。资金性质为单位往来。
   (三)岗位设置
根据科学、合理、规范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相适应的原则,岗位设置为市财政局预算科设指标录入、审核、下达岗位,市财政局国库科设计划审核、下达和支付申请审核岗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设政府采购计划审核、解冻岗位,乡镇财经所设计划录入、计划审核、支付申请录入、支付申请审核、支付凭证生效打印、账户资金管理(资金会计)岗位,乡镇代理银行设支付岗位,市财政局收付中心和市信用联社设资金清算岗位。
   (四)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支分类标准,财政性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
    2、收缴方式。取消乡镇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设立过渡户缴款的方式,对财政收入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各项财政收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缴纳义务人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对法律、法规规定可实行集中汇缴的应缴收入,由乡镇征收机关或执收执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乡镇其他财政收入,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由执收执罚单位作出缴款和罚款通知后,由缴款人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星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由执收执罚单位收款后,按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规范收入退库管理。凡从国库中退库的,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分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清算管理、账务核算等五个环节。所有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并划分为预算内、预算外、特设专项、单位往来等四种资金性质;按照指标、计划两个要素(即是否有指标、计划来区分)划分为有指标有计划、有指标无计划、无指标有计划、无指标无计划等四种业务类型;根据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划分为标准业务、简化流程、实拨预算列支、实拨财政往来、实拨资金调度、专户支付、预拨款、往年预拨款、实拨单位往来等九种业务模式;根据支出类型和支付主体划分为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实拨支付等三种方式进行资金支付。
    1、支出类型。乡镇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具体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转移支出。
   (1)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实行编委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乡镇直接支付。
   (2)购买支出。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的购买服务、货物、工程等项目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日常公用和小额购买支出。包括《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品目,但未达到规定额度的支出。
   (4)转移支出。拨付给预算单位,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实拨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乡镇财经所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转账结算,不允许提取现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①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工程采购支出,以及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和大额支出等,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收款人。
    ②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乡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由乡镇财经所代理),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可以办理转账和提现业务。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3)财政实拨支付。由乡镇财经所开具财政实拨支付凭证,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可以办理转账和提现业务。实行财政实拨支付的包括乡镇预算单位在往来过渡户资金性质为单位往来的资金支付以及乡镇财经所管理的实有资金账户间的资金调动。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乡镇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乡镇财经所提出支付申请,乡镇财经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指令,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或特设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乡镇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乡镇财经所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乡镇财经所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同时通知清算银行开户行。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由乡镇财经所代理),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实拨支付程序。乡镇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单位往来过渡户中本单位资金结余情况,向乡镇财经所提出资金支付申请,乡镇财经所收到支付申请后与预算单位往来过渡户余额核对并对支付申请各要素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指令,通过预算单位往来过渡户向收款人付款。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的实施,要求改变现行预算编制方法和修订相关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清算系统、财政信息系统等。还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这项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强化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要按照中央、省、州的改革要求,制定《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操作办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微机操作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其资金支付管理、清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办法比照市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及办法执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
    (三)建立财政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财政收入管理系统、国库管理系统、银行清算系统、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运用电子化网络,通过财、税、人行国库、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横向联网进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反映财政收入、支出、平衡和库款结存状况,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快捷运作。
    (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乡镇财经所要加强对乡镇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申请,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积极做好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9月底前由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乡镇财经所积极配合,搞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建设及调试。乡镇财经所做好银行账户的开设,确定预算单位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人员名单,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国库科。
    第二阶段,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系统设置和测试以及开展业务培训。
    2006年10月上旬,制定和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套管理文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系统设置和测试。2006年10月中、下旬安装各乡镇财经所和代理银行集中支付软件,举办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财经所和代理银行业务操作人员,为国库集中支付的正式运行作好准备。
    第三阶段,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运行。
    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化程序操作,规范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力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实效,顺利迎接全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乡镇延伸工作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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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